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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沒結婚以前,就討論過這問題。

這年頭,很少聽見有哪位台灣女生,和我們的婆婆媽媽一樣,嫁人以後冠上夫姓,正式成為另一個家庭的成員。

我們這時代的女生,講求自我,更不希望成為丈夫的附屬品。

在西方國家裡,也有冠夫姓的習俗,基本是把自己的姓完全改成丈夫的姓,但有些會保留母姓在名字裡,所以會發現全名有三到四個字之長的名字。雖然西方國家男女地位較為平等,但女人結婚後冠夫性卻還是一般人認為理所當然的事。

當然,近年來,也有越來越多女姓選擇沿用自己的姓,不改名換夫姓。

英國,儘管可算西方最先進國家之一,過去也歷經伊麗莎白女皇,維多利亞女皇唯我天下的統治時代,女人嫁入夫家後,冠夫姓的觀念卻依舊傳統。

結婚前,我和老公就討論過這問題。他不強迫我,他認為冠不冠他的姓是我的自由與選擇,雖然他表達了,結了婚後,冠上他的姓後,做事比較方便,也不會誤導人家,至少人家不會以為我是梁太太。

公公婆婆雖沒說什麼,但他們直覺認為冠上他們家的姓是天經地義的事。婆婆就把自己的姓改了,Glenn的嫂嫂也改了;Glenn好友的老婆也都換上丈夫的姓。

雖然我這輩子,三分之一的時間都生活在西方國家,有部份的觀念還是一樣傳統。我相信中國人所說的"嫁雞隨雞,嫁狗隨狗";也相信英國人的傳統,嫁過去後,就是他家的人,所以欣然接受他家的姓。只是,我又捨不自己的姓,因為那是父親留給我的,是我身上父親的影子。所以,改名字時,我把自己的姓留了下來,現在成了「Grace Liang KinsXXXX」,一心想真正成為KinsXXXX家族的人,卻還希望別人從我名字裡看得見台灣人的影子。

當然冠夫姓的缺點是每當吵架自己認為委屈時, 總是會有那麼些後悔的片刻, 為什麼要姓他家的姓, 惱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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