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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我們聊到小時候,Glenn好驕傲的說,他10歲的時候,就跟著他爸爸,每天早起去送牛奶。
他爸爸開車到別人家門外,他就下車把牛奶擺到人家門口。每天賺個幾分錢,還不到一英鎊的錢呢,就開心的不得了。
還在國中時,他也曾經送過報紙,說時臉上還露出一臉驕傲,這麼小,就開始了他的打工生涯。
還說我這嬌生慣養的台灣女生就沒做過事。
本來我聽了很佩服英國老公,但突然想起我小學的時候,也幫爸媽做過一些事。小時候,家住鄉下的我,附近有家牛皮工廠,
爸媽常會接一些牛皮工廠的包裝零工回家,添補家用,當時小學二年級的我也會幫忙簡單的包裝工作。是無薪的,應為媽媽天天會給個
五塊或十塊零用錢。
曾經媽媽在衣服加工廠上班,我也曾在假日跟媽媽到工廠加班,幫忙剪一堆堆裁好衣服的餘線。
若要說我最早做過data entry資料輸入,應該是在小學,電腦不普遍的時候,爸爸偶爾會帶我到稅捐處辦公廳加班。
爸爸會給我一大疊手寫文件,然後讓我一張張把納稅人的姓名,電話和住址抄在另一張表格裡。
這一談談我倆的小時候,我又在我們的英國台灣情緣間找到了另一個共同點,原來我們都當過童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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